索引号: | 003192167/202406-00008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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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时间: | 2024-06-17 09:3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公开遴选埇桥区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王宇峰     复审:孙敏建    终审: 吕庆生 |
按照安徽省及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保障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农〔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数量、类型及补助资金
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5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30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技能服务型100 人,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44个。省以上补助资金共计157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农业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有两年以上高素质农民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验。
2.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跟踪服务能力的本地技术人员;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3. 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类型、人数安排,接受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4.近三年内无失信、违规违纪现象记录。
5.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机构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附:机构简介、法人证书复印件、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无失信违规违纪现象承诺书、师资证书或协议、近两年开展农民培训、技术服务、跟踪指导的文件、资料、图片等相关证明及其他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5点前报至区农业农村局323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557-3902114)
2.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按要求对机构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择优选择2家申报机构承担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3.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在相关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区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培育质量、完成时限及跟踪指导服务、绩效目标等。
附件: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样本)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样本)
埇桥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培育机构申报书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〇二四年 月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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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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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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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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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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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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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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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理由 |
(单位概况,从业领域及经营规模,农民教育培训场地及设施、师资队伍等条件建设,近两年农民教育培训指导情况,农民教育培训意愿,培训思路与打算,措施与办法,培训计划等,不少于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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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培训 类型 及任 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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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主管 部门 认定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