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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06/202311-0000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时间: 2023-11-03 17:2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人: 初审:于杰     复审:年峰艳    终审: 王霖

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发表时间:2023-11-03 17:20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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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张稳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加固“桥驮树树驮桥”景

点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树驮桥位于曹村镇三环村,年代久远,具有较高的 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2021年4月,埇桥区政府

已将其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 为保护树驮桥,埇桥区文旅局已组织编制了树驮桥 维修方案。目前该方案初稿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对 方案进行评审。待方案评审通过后,将争取资金对该桥进行

修缮,确保桥梁安全,消除存在隐患。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7-2155088

(印  章)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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