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06/202311-00007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时间: | 2023-11-03 17:20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
| 审核人: | 初审:于杰     复审:年峰艳    终审: 王霖 | ||
张稳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加固“桥驮树树驮桥”景
点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树驮桥位于曹村镇三环村,年代久远,具有较高的 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2021年4月,埇桥区政府
已将其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 为保护树驮桥,埇桥区文旅局已组织编制了树驮桥 维修方案。目前该方案初稿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组织专家对 方案进行评审。待方案评审通过后,将争取资金对该桥进行
修缮,确保桥梁安全,消除存在隐患。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7-2155088
(印 章)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