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4X/202407-00002 | 信息分类: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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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顺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时间: | 2024-07-05 17: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闻婷     复审:王子龙    终审: 张静茹 |
一、项目编号:AHBGGC20240625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尚谊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环宇国际5号楼1402
成交金额:17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施工范围:沟塘清淤、污水截留、绿化种植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单位办理成交通知书时需缴纳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捌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005室,联系方式:19155722777。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55708800
名 称:安徽捌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005室
联系方式:王蒙、19155722777
项目联系人:孔令箭、王蒙
电 话:13955708800、1915572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