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保持着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速居全市首位,民间投资增速全市排名靠后。现将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一)地区生产总值
四季度,我区生产总值完成661.27亿元(含市直),可比价增速为9.1%,高于人代会最高目标0.3个百分点,县区排名第1。一、二、三产分别完成68.42亿元、229.25亿元、363.6亿元,增速分别为4.1%、9.6%、9.9%,三次产业结构为10.35:34.67:54.98。
(二)工业
四季度,全区38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累计同比增长11.2%,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9%,高于人代会目标1.9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9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42.9亿元,同比增长12.1%。
六大支柱产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33.9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完成42.7亿元,同比下降27.3%;纺织服装业完成55.9亿元,同比增长9.3%;板材家具业完成110.3亿元,同比增长7.2%;医药化工业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11.5 %;新型建材业完成113.1亿元,同比增长11.5%;机械电子业完成13.9亿元,同比增长7.1%。
(三)投资
四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1%,高于人代会目标1.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其中,城镇和农村投资同比增长27.69%;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2.79%。工业投资同比增长8.63%;技改投资增速22.03%,县区排名第4。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40%,县区排名第5,民间投资的占比是74.59%。
全区500万元以上城镇及农村投资项目施工个数共309个,比去年同期增加59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48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个;5000万以下项目16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48个;房地产项目54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7个。
(四)商贸
四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53.78亿元,同比增长12.3%,高于人代会目标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1位。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5.28亿元,同比增长20.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8.50亿元,同比增长6.8%。
分行业看,批发业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8.6%;零售业累计销售额同比增长13.3%;住宿业累计营业额同比增长13.7%;餐饮业累计营业额同比增长16.5%。
(五)财政收支
四季度,全区财政收入实现50.71亿元,同比增长14%,完成了人代会目标。财政支出完成111.38亿元,同比增长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亿元,同比增长50.9%。财政八项支出合计75.02亿元,同比增长15.48%。
(六)金融存贷款
四季度,全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累计1213.32亿元,同比增长11.7%,增速居全市第1位;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累计1033.34亿元,同比增长22.6%,增速居全市第2位。
(七)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四季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911元,同比增长8.6%,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完成了人代会目标,县区排名第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84元,同比增长10.7%,增速与全市持平,高于人代会目标1.2个百分点,县区排名第2。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统计工作仍待改进
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需统计工作人员与企业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统计工作仍待改进,存在着统计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健全、统计人员变动大、业务知识不强等问题,不利于统计工作的开展。
(二)部分乡镇园区投资进度低于目标
1-12月投资进度低于目标任务20%的3个乡镇为:北杨寨4.84%,时村16.91%,大泽乡18.82%。存在漏统、纳统滞后项目的为:城东1个,绿色家居产业园1个,顺河1个,朱仙庄2个,苗安5个,符离1个。
(三)部分限上商贸企业销售额下滑严重
四季度我区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累计增幅为7.2%,销售额下降严重的企业主要体现在农资、煤炭行业。降幅较大的企业有:淮河种业当月销售额同比下降98.9%,累计下降12.1%;安徽久事达本月无销售,本月销售额下降100%。
汽车零售企业销售额普遍下降,12月份当月销售额增幅下降的企业共有8家,增幅下降严重的企业主要是:宿州天一汽车截止至今没有实现销售,销售额下降100%;宿州市华源汽贸当月销售额同比下降78.5%,累计下降36.1%。餐饮行业增幅下降的企业主要有:鸿宇餐饮本月已停业,当月营业额下降100%;志勇后勤当月营业额下降74%;多味楼当月营业额下降28.4%,累计下降26.9%。
(四)核算制度改革
2020年起将不再使用财政八项支出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行业增加值,改为使用非营利性服务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进行核算。同时,按照统一核算制度要求,一季度起,原市直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将纳入我区统计,主要经济指标直接反馈含市直的小口径数据,市直企业总量大、增速低,将拉低我区整体经济增长速度。
三、意见和建议
(一)辖区帮扶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工作
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这将影响统计数据的采集,影响数据报送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审核,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财务、生产数据的收集、整理,确保统计报表数出有据、实事求是。
(二)做好跟踪调查,促进限上商贸企业发展
加大对经营过程中销售额下滑严重的限上商贸企业的跟踪调查,对于农资、煤炭和汽车销售行业保持高度的关注,及时找出企业销售额严重下滑的原因,对于销售额下降严重的企业及时进行沟通并对其提供指导,加强帮扶,促进限上商贸企业的稳步发展,以促进我区经济的稳定增长。
(三)主管部门积极谋划,降低一季度不利影响
面对核算制度改革和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一季度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各主管部门要积极提前谋划,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细致细化分解。在推进工作时要做到相互配合,关注好经济指标的运行走势,特别是批零住餐、建筑业、房地产和人员、工资走势,对于一些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指标更是要重点关注、及时预警。加强对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的协调力度,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做好一季度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和保障工作,力争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